2022年6月1日起,湖南將在全省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全省通辦”工作,凡男女一方或雙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湖南省內的居民,可以在常住戶口所在地或省內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補辦結婚登記及涉外、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婚姻登記等業務仍按原方式辦理,不列入此次“全省通辦”范圍。
湖南省民政廳下發了《湖南省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全省通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加快全省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全省通辦”,將為推進全國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奠定基礎。
根據《方案》,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全省通辦”的范圍為:男女一方或雙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湖南省內的居民,可以在常住戶口所在地或省內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離)婚登記。一方為軍人,非軍人方為湖南省內常住戶口的,可以到非軍人方常住戶口所在地或省內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補辦結婚登記及涉外、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婚姻登記等業務仍按原方式辦理,不列入此次“全省通辦”范圍。
湖南省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全省通辦”適用于我省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即我省內地居民結(離)婚登記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擴大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省內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當事人選擇在一方省內經常居住地申請辦理結(離)婚登記的,且省內經常居住地和常住戶口所在地屬不同市州的,當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和第十一條規定的證件外,還應當提交當事人省內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當事人省內經常居住地和常住戶口所在地屬同一市州的,辦理結(離)婚登記無需提供居住證,仍按各地“全市通辦”要求執行。
《方案》要求,各地要根據“全省通辦”工作要求,及時編制修訂婚姻登記辦事指南,列明受理條件、證件材料要求、辦理流程等內容,并及時在相關網站、婚姻登記場所公開,擴大社會知曉度,讓群眾廣泛知悉。
“全省通辦”下月1日起實行,而湖南居民享受“跨省通辦”也不會太久。2021年4月30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同意在部分地區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批復》。2021年6月1日,婚姻登記“跨省通辦”正式啟動,在遼寧、山東、廣東、重慶、四川實施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在江蘇、河南、湖北武漢、陜西西安實施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試點期限為兩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記者 陳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