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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致谷歌的一封信為這家科技巨頭的自動駕駛汽車系統打開了大門,使其在美國道路上具有法律可行性。
這封來自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首席律師保羅·海默斯鮑(Paul Hemmersbaugh)致谷歌汽車自動駕駛汽車首席執行官克里斯·厄姆森(Chris Urmson)的信中,給出了“幾個”谷歌在制動,車輛控制和顯示以及后方能見度方面的解釋要求。
根據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的說法,關鍵問題在于,根據需要方向盤的汽車,“駕駛員”的定義等等所規定的大多數道路規則,都可能被谷歌的系統破壞。然而,政府愿意在必要時作出妥協。
“我們同意谷歌的SDV(自動駕駛汽車)不會有傳統意義上的”司機“,車輛在過去的一百多年里都有司機,”信中寫道。“計算機驅動車輛的發展趨勢始于防抱死制動,電子穩定控制和氣囊等功能,今天繼續采用自動緊急制動,前方碰撞警告和車道偏離警告,并繼續使用Google的SDV和潛在的車輛超越“。
那么這是否意味著Google的系統揮之不去只是一個時間問題?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堅稱,這只是一種解釋,而不是一項嚴格的裁決,并要求谷歌在各種情況下提供更多證據。
這封信繼續說:“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認識到制定一些規則制定提案和最終規則可能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包括花時間審查這些提案以及尋求和分析公眾意見。” “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進一步理解,在某些情況下,進行規則制定所需的時間可能會使這種程序不適合作為解決快速發展的車輛技術的一線監管機制。”
今年早些時候,谷歌在截至2015年12月的14個月內報告了13起事故和272起自動駕駛汽車故障,但他們指出失敗率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放緩。11月,IHS Automotive的一份研究報告稱,谷歌是目前自動駕駛汽車發展的技術領導者。
你可以在這里閱讀完整的NHTSA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