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支持協調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及《支持共享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分別給出216項、182項稅費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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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協調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中指出,協調發展是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衡量標準,要求堅持統籌兼顧、綜合平衡,補齊短板、縮小差距,努力推動形成各區域各領域欣欣向榮、全面發展的景象。為深入貫徹落實協調發展理念,增強發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續性,促進各區域各領域各方面協同配合、均衡一體發展,國家實施了一系列稅費優惠政策。稅務總局按照享受主體、優惠內容、享受條件、政策依據的編寫體例,從區域協同發展、城鄉一體發展、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發展、經濟社會統籌發展等四個方面,梳理形成了涵蓋216項支持協調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指引。
《協調發展指引》中,對于買賣房產或出租提出了多項減免:
1. 個人銷售住房減免增值稅
2. 個人轉讓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個人所得稅
3. 職工取得單位低價售房的差價收益免征個人所得稅
4. 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免征印花稅
5. 個人銷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稅
6. 個人購買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稅
7. 個人購買安置住房減征契稅
8. 個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減免契稅
9. 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減征契稅
10. 個人購買經濟適用房減半征收契稅
11. 城鎮職工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免征契稅
12. 居民換購住房退還個人所得稅
13. 個人出租住房減按10%征收個人所得稅
14. 個人租賃住房免征印花稅
15. 個人出租住房減征增值稅
16. 個人出租住房減征房產稅
17. 個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另外,在《共享發展指引》中還提到,要減輕個人收入負擔稅費優惠,如:住房貸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住房租金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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